公司治理架構

本公司秉持誠信經營的基礎建構公司治理方針,強化董事職能,發揮審計委員會功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並定期揭露財務資訊,落實資訊公開透明以維護股東權益。董事會授權其下設立之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分別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職責。各委員會的組織章程皆經董事會核準,且各委員會的主席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討論和決議。


董事會
本公司董事會設置八席董事,其中包含四席獨立董事。本公司董事會負責指導與監督公司運作,並具決議公司經營方針、重要事項與公司經理人之任免權,以強化公司治理與企業永續經營成長。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獨立董事組成,共計四名委員,其職能係以專業客觀的角度,就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職責 ,並對董事會負責,且將所提議案交由董事會決議。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由獨立董事組成,共計四名委員,其職能係以專業客觀的角度,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內部稽核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直屬董事會,含經理與稽核人員共計兩名,負責評估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各項管理制度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為達以上目標,稽核室依據年度稽核計劃查核公司內部作業及子公司監督與管理,並每季呈報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