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直屬董事會,含經理與稽核人員共計兩名,負責評估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各項管理制度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為達以上目標,稽核室依據年度稽核計劃查核公司內部作業及子公司監督與管理,並每季呈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本公司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條明定,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內部稽核之目的在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與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之實行包含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調查、評估,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遵行程度,及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其範疇包含釐定稽核項目、時間、程序(方法)、依據之法令規章及使用之表單。
內部稽核單位每年督促內部各單位與子公司自行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再由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檢查表,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