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dit and Compensation Committee

審計/薪酬委員

本公司自2006年起設立審計委員會,已於2023年度由新任之四名獨立董事組成新一屆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負責執行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以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等。

審計委員會每季定期召開會議,於其職權範圍內,得邀請管理階層、內部稽核人員、公司聘任之會計師或其他人列席會議並提供相關資訊。2025年度審計委員會共召開四次會議,全體委員均全程參與各次會議。其主要職能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4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本公司獨立董事擁有會計審計、公司治理、內稽內控、財務及金融管理等專長如下:

1.       巫雪敏獨立董事擁有美國芝加哥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學位,自2005年起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曾任職東元電機總稽核及大成長城企核處副總經理,專精財務會計、公司治理及內部稽核等專業能力,對企業經營、薪酬績效管理及企業成長具備豐富經歷,並具備財務資訊解析與運用能力。

2.       蔡宜真獨立董事擁有美國俄亥俄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學位,自2005年起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曾任職賽亞基因財務長及發言人,目前亦擔任陞泰科技獨立董事,專精財務專業、企業經營等,同時通過美國會計師資格考試,對公司未來營運佈局及財務規劃極有助益。

3.       馬裕豐獨立董事擁有台北大學企業管理所博士學位,自2008年起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為本屆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曾擔任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專員,目前任教聖約翰科技大學企管系助理教授,專精財務管理、公司治理及金融管理等專業能力,對企業經營及企業成長具備豐富經歷,並具備財務資訊解析與運用能力。

4.       陳枝凌獨立董事擁有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學位,自2023年起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曾擔任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研究員,淡江大學會計系講師兼會計處稽核主任及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計審計委員會委員,目前任職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專精財務會計、公司治理及內部稽核等專業能力,對企業經營及企業成長具備豐富經歷,並具備財務資訊解析與運用能力。




本公司自2011年起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已於2023年度由新任之四名獨立董事組成新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兩次,負責訂定並定期評估公司整體薪資報酬政策;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2025年度薪酬委員會共召開次會議,全體委員均全程參與各次會議。其主要職能如下:

一、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於年報中揭露績效評估標準之內容。

二、定期評估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年報中應揭露董事及經理人之個別績效評估結果,及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與績效評估 結果之關聯性及合理性,並於股東會報告。

 

本委員會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績效評估結果、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二、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三、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四、訂定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應考量其合理性,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宜與財務績效表現重大悖離,如有獲利重大衰退或長期虧損,則其薪資報酬不宜高於前一年度,若仍高於前一年度,應於年報中揭露合理性說明,並於股東會報告。

五、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